一位老姐妹的見證

  “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,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。”〈馬太6:33〉

  當我靈修時,我讀到詩篇71:18“神啊,我到年老髮白的時候,求你不要離棄我,等我將你的能力指示下代,將你的大能指示後世的人。”和申命記4:9“你只要謹慎慇勤保守你的心靈,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,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,總要傳給你的子孫。”這是神的命令,所以我就即時執筆寫這見證,免得太遲。

  願頌讚、尊貴、榮耀,全歸給我們的聖父﹑聖子、聖靈,三位一體的真神。

  中國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衝砸行動開始於1966年5﹑6月份。我是一個中學教師,在學校是教師,是他們衝擊的對象。當時街上到處是紅衛兵組織的抄家隊伍,敲鑼打鼓,任意到人們家中抄家,並稱之為“破四舊。”有一天他們來到我家,我們很害怕,因為不知道他們到底要幹甚麼。事實上他們抄家的目的是藉這機會得到他們喜歡的東西。他們在我家中隨處亂翻,並拿走其中所有有價值的東西,例如:房屋的契紙﹑現金以及全部值錢的東西。還拿走我們所有的書,音樂書﹑照片本﹑集郵冊等等。我的小兒子集有13本各國的郵票,這些紅衛兵將他的郵票放滿他們自己空白的的郵集本中。他們拿走我的全部首飾,包括我們的結婚戒指,並從我手指上取走我的鑽石戒指。

  過去我的公公經營過營造廠和建築材料商店,有不少工人。我的婆婆每禮拜天晚上都為工人安排聚會。她買了不少聖經﹑聖詩和宗教的物品,這些全部被紅衛兵燒掉了,我公公的商店有很多材料存放在我們後院中,他們將所有材料拖到學校去。事實上他們拖走差不多所有的東西,為要將我們的房子作為他們的總部。

  他們將我們從自己的家中趕出,讓我們住到一家殯儀館存放骨灰的房間,常有許多人去那裏哀哭悼念他們死去的親人。

  那時儘管我全家是住在殯儀館中,我仍然要每日去學校工作,這些紅衛兵從各處搶來的床墊,鋪在教室的地上睡覺,有不少是撕破的,我就要去縫補,還要將髒的洗乾淨。

  有一天當我正在縫補床墊時,一組紅衛兵來命令我:“XXX!停止縫補,跟我走。”我只好跟著他們走,他們帶我到二樓的一間教室,一個紅衛兵奪走了我的眼鏡,摔在地上,另一個紅衛兵用腳將眼鏡踩成碎片,另外的人來推我跪在地上,要我坦白對毛主席的罪行,我重複幾次講相同的事情,然後他們要我坐在房間角落處,一個課桌的前面,要我寫下所有對毛主席和共產黨的罪行。於是我整天都在那裏寫了又寫,直到晚上8點,他們放草墊在地上,要我睡在上面。晚上9點一組差不多20歲左右的青年人來,他們喊著說:“我們是從北京地質學校來的,坐起來!”我於是坐起來,他們開始用腳踢我,我被踢得到處是青腫,然後他們開始用兩根比小指頭細一點的鐵棍打我,他們打我頭像打鼓一樣,我非常痛,於是我開始禱告。我在心裡說:“主阿!我是你的孩子,請不要讓我這麼痛,否則我要叫喊和哭了。”立即,我坐在那裏不感覺一點痛,雖然他們還在打,最後他們說:“老太婆,為甚麼你不喊叫?為甚麽你不哭?”那時我已經是60歲的老人了,我沒有說一個字,他們停止了打我,因為我不喊也不哭,他們沒有興趣繼續打我了。

  親愛的朋友,你相信神蹟嗎?我信。我相信獅子不吃但以理,我相信烈火不能燒但以理的朋友們。自從有了這次的經歷,我相信全部聖經裏的神蹟,我的信仰是真實的,正如詩篇23篇4節:“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,也不怕遭害;因為你與我同在,你的杖,你的竿都安慰我。”感謝主!哈利路亞!

  幾年以後,在1972年我的三姐聽到了我的事,她從香港來看我,幾個星期後,她帶我去外事處申請我與她同去香港,我未被批准,所以她只好一個人回去了。

  1978年政府慶祝我大學校長吳眙芳博士的生日,我被邀請參加,在這之前,一名幹部來看我,要我在這生日會上講話,我拒絕了,她說:“共產黨要你作的事,你必須去作。”我只好應允,在那天會議上有主席講話,教育機構領導講話和我們校長講話,當南京大學校長夫人講話的時候,一個幹部來拍著我的肩膀,要我坐近講台,告訴我下一個講話的是我。

  這個慶祝會的目的,除慶祝校長生日以外,還要參加者去推動他們在台灣和美國的親友回來幫助建設新中國,輪到我上臺講話,我說:這個新國家作得這麼好,有三個成就:首先女人站起來了。以前女人不工作﹑無錢﹑向丈夫或父母要錢挨罵,挨打。現在女人時髦,還能上臺演講,有的工作比男人還好,毛主席曾說過,婦女能頂半邊天。其次是交通有很大改進,鐵路﹑公路﹑橋樑增加不少,過去想去新疆,西藏要走數月,現在幾天就到了,交通設施都有改善。第三語言上也有改進,中國有很多種不同的語言,我不知道有多少種,我說廣州話,但不懂臺山話和福建話,現在在學校必須講普通話,許多人都會說普通話,互相都能懂,這是又一大成就。然後我又說,我有一個學生從美國的衛斯理大學畢業,她寫信給我,要我為她找一個工作,她說若她能有一個工作,她就能回國來,因為她聽說新中國現在非常好,我讀過信以後認為我們若繼續這樣,人們是能自動回來的。下了講台後很多新聞記者圍著我,向我要我的發言稿,我說沒有發言稿,就坐下了。

  這天是星期四,第二天報紙刊登了我和其他所有人的講話。星期六早晨一個幹部到我家來對我說:“你被批准離開中國了。”我問為甚麼?她說:“你的演講很好。”我高興得心都要跳出胸膛,她告訴我下星期一早晨9點去外事處辦理手續,包括在糧證上取消我的名字,因為那時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糧食定量,離境不能留給別人。這樣才能得到從上海到香港的旅行證件。於是星期一早晨我去辦了手續,取得了我的證件,也整理了二個小行李箱。然而我的小兒子來對我說:“母親,你不能馬上離開,我要在你離開以前結婚。”我說:“好!我可以等你二個星期。”

  我們籌辦婚禮,包括佈置新房等事情,小兒子婚禮很快圓滿結束,於是我到上海乘機去廣州。新娘全家在上海送我去機場,但他們不能進機場。我一個人單獨在候機室,有一位先生向我走過來,服務員送兩杯茉莉花茶,放在我旁邊的茶几上,我對那位年輕的先生說:“先生!這裡有一杯茶是你的,你若不喝就浪費了。”“他說:哦!是的,這是我的嗎?”他就在我對面坐下,他問我:“老太太你到哪那裏去?”“我是去香港。”我回答說。“我也去香港。”他說。我說:“飛機到廣州後,我要乘計程車去找旅館。”他說:“你與我一同去,我有一輛汽車,司機會在機場等我們,我們一同去找旅館。”

  然後,我們上了飛機,我坐在前面,他坐在後面。飛機到廣州後,這位李先生向我招手並走過來,他幫我提行李並扶我上他的汽車。我們找了兩家旅館,但都沒有空房間。在第三家旅館,只有一間空房,李先生說應該有兩間房,但只有一間,怎麼辦呢?我問李先生有多大年紀?他回答“31歲”我說與我小兒子一樣大,這樣我們睡一間房間,沒問題。那夜的廣州是如此的熱,並有許多蚊子,我睡不著,我起來想吃一粒睡覺藥,李先生立刻問我:“你做甚麼?奶奶!”我說:“我想吃一粒睡覺藥,但我又不敢吃,怕吃了會睡過頭。”“你吃吧,我會叫你!”他說。所以我們早晨5點起床,到火車站買去九龍的票,買到第27和第28號票,也就是最後的二張票。我們是何等地高興,然後他請我和他一起在東方飯店用一餐很好的早餐後,就上了車。

  我們在火車站坐定位子,他幫我打電話到九龍姐姐的家,告訴她我將在甚麼時候到。我們一到九龍,我姐姐我的外甥﹑外甥女及他們的孩子們開兩輛汽車到火車站來接我。我向他們介紹了李先生,他們互相交換了地址和電話號碼,我才知道李先生是香港駐上海商業中心的領導。兩星期後,我姐姐和我帶了些禮物去香港,拜訪李先生和他的家人。

  我離開南京後,我的孩子們天天為我禱告,求神保護我,神垂聽了他們的禱告,正如出埃及記23:20“看哪!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,在路上保護你,領你到我所預備的地方去。”詩篇91:11“因他要為你吩咐他的使者,在你行的一切道路上保護你。”

  在香港我姐姐﹑外甥女對我非常好,因他們知道我受了許多苦,他們給我許多好東西,帶我到許多地方去參觀,並給我穿漂亮的衣服。他們盡他們的可能將最好的給我,我的親友們一個個請我赴宴。時間過得真快,轉眼在香港已經三個月了,我必須離開,因為我不是香港的居民。

  我不知道我該往何處去,我想我還是去美國的好,因為五十年前我從衛斯理大學畢業。我仍然有二位老師,幾位同學並且還有一些親友在美國。但我去不了,因為沒有護照﹑錢和擔保人。我整夜不能入睡,我就起來跪在我的床前禱告,當我禱告的時候神要我讀馬太福音6:33,我起身拿起聖經來讀:“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,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。”我拿了聖經跑到我姐姐的房間,並叫醒她,告訴她:“我要到美國去。”我姐姐讀了這段話就大大的驚訝。

  第二天早晨,我外甥女開車將我送到美國駐香港領事館。我們到那兒是上午9點,那屋子裏坐滿了人,我只有等在那裏,直等到下午四點。我心裏在默默地禱告,我說:“主啊!請讓我有機會看到一個辦公人員,否則我將不可能有機會申請了,因為明天沒有人再開車帶我到這裏來。”當我睜開眼睛時,我看見另一扇窗戶正在打開,我立刻衝到窗前,那位工作人員問我:“你為甚麼要到美國去?”我說:“五十年前我從美國麻州衛斯理大學畢業,我還有老師、同學和親友在那裏。”他說:“那不是你去的理由。”我再沒有別的理由可講,於是我合起手低頭禱告,他耐心地等待著,當我擡起頭來時,他敲了一下木製的窗板說:“好!我讓你去,拿出你的文件。”我說:“我沒有護照,只有從上海到香港旅遊證明,其他甚麼也沒有。”他說:“我連蓋印的地方都沒有囉!”我的心幾乎高興得要跳出來了,然後他說:“你等在這裏,我馬上回來。”他走進去告訴他的領導,他出來對我說:“好!你去找一有名的律師,請他給你一個文件,註明身高、體重、和特徵,所有你用過的名字,在南京、香港和美國的地址和你的照片,你要付100港幣,回來見我。”

  我將這一切情況告訴外甥女,她說:“我們吃了晚飯到楊先生家(他是我們大姐夫的侄兒,在香港是律師)。我外甥女打電話給他,他答應我們馬上可以去他家,我們去後很快就拿到了文件,我沒有付100港幣,因為他堅決不接受。

  第二天我外甥女又駕車帶我去美國領事館,去見那位先生,我找到他,並將我的文件交給他。他說:“好!”並在我的文件上蓋了章,還給我。我是如此地高興,我家每個人和親友都送我一張支票,我有足夠的錢買飛機票到美國,並有在美國三個多月的生活費,領事館官員並沒有要我的擔保人,其實我也沒有。一個人要到美國沒有護照簡直是不可能的!我沒有錢,也沒有擔保人,但這是神蹟!創世記18:14“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……?”耶利米書32:27“我是耶和華是凡有血氣者的神,豈有難成的事嗎?”

  我到美國是一件不可能的事,但這是神的恩典,不可能變成可能,哈利路亞!榮耀、讚美歸給神!我1979年6月到美國,這已經是22年前的事了,到了美國以後,至高神的應許仍然保守我,神仍是在工作著,他給我一切我需要的,神給我四個孩子:二個兒子,二個女兒,還有二個孫子,四個孫女,二個重孫,三個重孫女,他們都愛我,對我很好,無論我要甚麼,我都能有,這不是神的恩典嗎?

  讓我們相信神,服事神,愛他並倚靠他,無論何時,無論何處他都祝福我們,神與我們同在,願所有的感謝、讚美、尊貴和榮耀都歸於神。阿們!

  神蹟奇事,恩典慈愛,數不勝數,我豈能不大開口感謝他讚美他!

1999年

此条目发表在見證分享, 見證通訊文選分类目录。将固定链接加入收藏夹。